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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 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检察院 联合会签健全完善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机制促进法律监督工作实施办法

【字号:    】        时间:2022-06-06      

 

 

6月2日,郧阳区法院和郧阳区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会签《关于健全完善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机制促进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深化检法协作,扎实推进平安郧阳、法治郧阳建设。

郧阳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鲁刚、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淑平出席会议,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青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董可飞作发言,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时天桥主持,部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两院”班子成员及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关于健全完善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机制促进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

 

鲁刚对检、法两家完善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机制促进法律监督工作,加强法律监督、深化检法协作、提升司法为民水平,建设高水平法治郧阳、平安郧阳提出要求。

统一认识、提高站位,增强做好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深刻认识加强执法司法权监督制约在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的重大意义。

压实责任、细化措施,推动检法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机制准确全面贯彻实施。法、检两家职责分工虽有不同,但同属于国家司法机关,在本质上又都是政治机关,要切实凝聚思想共识,压实双方责任,围绕刑事审判执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公益诉讼等领域搞好监督制约与协调配合,推动形成建设平安郧阳、法治郧阳的强大司法合力。

加强领导、落实保障,确保检法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机制取得实效。要组织好《实施办法》的传达学习;要根据上级要求和司法形势任务新发展,及时更新完善监督协作工作举措;要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把法、检两家协作配合,落实司法为民、参与基层治理、建设法治平安郧阳所做的各项工作宣传好,讲好郧阳司法故事;要对工作开展中所需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予以充分支持,确保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机制正常运转。

 

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青华和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董可飞会签了《实施办法》。

 

刘青华表示,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行动,深刻认识党中央出台《意见》的重大意义;要深化思想认识,严格权责定位,自觉主动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要拓展司法共识,强化共同体意识,大力支持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要加强学习研究,细化工作举措,推动《实施办法》落地落实;要坚持依法办事,构建监督合力,实现检法监督协作同频共振多赢。

 

董可飞表示,郧阳区检察院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区委、区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效监督下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省委实施意见以及本实施办法精神,切实加强对区人民法院的沟通、配合、协作、监督,在紧密的衔接中、在高频次的交流中、在专业化的会商中、在有价值的碰撞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目标,共同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以实际行动向党的二十大献礼。

会签仪式上,区法院向区检察院抄送了超期羁押、久押不决、刑罚生效罪犯未收监案件清单。区法院向检察院通报了“三类犯罪”暂予监外执行情况,“三年以上长期未结民事诉讼案件清理工作”情况,检察建议书接收及回复情况。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副庭长兰苗苗、南化法庭副庭长梅将军;区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郝天锋,检委会委员、第四检察部主任卜葆昌分别作了表态。